马季/文 (原载《21世纪经济报道》4月18日社会创新版)
当一个企业家说“我其实不要赚你的钱”的时候,他99%的可能是在以退为进准备忽悠人,不过Vincent却属于极少数的那1%。作为上海欣耕工坊的老板,他在向自己客户说出这句话的时候完全是真心实意,因为他经营的正是一家有“盈利”能力,却不以“营利”为目的的社会企业。
Vincent最近就在河南农村拓展公司的新业务:帮助当地农民对农产品进行深加工提高利润,而毫不计较企业是否可以如何从这利润中获益。Vincent就是中国正在崛起的社会企业家之一,而这一领域的泰斗,当属获得过诺贝尔和平奖的尤努斯和他的格莱珉银行。
何谓社会企业,目前还没有统一的定义,但普遍接受的概念是:应用商业模式,解决社会问题,不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。由于以解决社会问题为使命,这使它区别于以赚取最大利润为目标的商业企业;又因为采用了商业的运作模式,也使得它不同于单纯依赖捐款的传统公益组织。
由于能够“通过商业手段解决社会问题”,社会企业甚至被看作是转型期解决中国社会问题的灵丹妙药。中国经历了30年的经济快速增长,积累了足够多的社会和环境问题,必须入一个追求可持续发展的时代。“商业手段”意味着高效和创新,对于诸多社会问题亟待解决的中国,社会企业如此受欢迎也就不足为奇了。一本业内畅销书的书名或许就寄托了人们对社会企业的期望——《如何改变世界》。
然而,虽然社会企业在中国的发展形势一片“利好”,但从最基础的概念界定,到最实际的政策支持,却一直是“雾里看花”,并有着鲜明的中国特色。